各院(系)、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保证新学期报销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滨州学院经费支出报销规定》要求,请院(系)党政负责人,部门、校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协管员发生变动的单位于2016年9月2日下午下班前向计划财务处核算科(行政楼南楼108房间)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协管员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名单请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名单请发送至417007004@qq.com。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