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做好2014~2015学年的学生收费工作,使新学年的学生收费及时、准确,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通知如下:
1、2014~2015学年学生收费以银行代扣划转方式收取。
2、对照《滨州学院2014~2015学年学生收费标准》, 2011级、2012级、2013级普通本、专科学生务于2014年8月19日前将2014~2015学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应缴费用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即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发到学生手中的缴费银行卡),以便及时划转。教师教育学院初中起点五年制学生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由教师教育学院代收后于2014年9月6日前按年级、专业统一交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科。
(注:存款时请把银行收取的银行卡年使用费10元一并存入卡中,避免银行扣费后造成应缴费用不足,影响正常划转学费)
3、银行卡丢失的同学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农业银行滨州黄河支行补办(地址:黄河五路与渤海十七-1路交叉口东北角,市财政局一楼),并于7月11日前将新的卡号报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办公南楼1-11房间)。
4、请各系(院)务必将本通知及《滨州学院2014~2015学年学生收费标准》传达到每一位同学。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滨州学院2014-2015学年学生收费标准.xls
教 务 处
学 工 处
计划财务处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