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使用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4-06-23 浏览次数: 20224

1、      收到卡片后要及时激活卡片,未激活的卡片不能正常使用。

2、      公务卡没有初始密码,激活时会提示进行密码设置,请牢记自己设置的公务卡消费密码,如不慎忘记密码,可使用申请卡片时预留的手机或固定电话联系发卡行信用卡服务热线进行修改。

3、      公务卡可以用于私人消费,但不准转借他人使用,并应及时偿还,以免影响公务消费。

4、      进行公务消费时,在有刷卡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刷卡支付,经与供货商沟通可以使用转账支票和电汇进行支付,应避免使用现金支付。

5、      公务卡支付进行报销粘贴凭证时,应同时提供发票和POS机小票,并将持卡人姓名、公务卡号、消费金额和报销金额标于最后一页粘贴纸上,或者单独附页标注。如有多人使用公务卡消费一同进行结算报销时,需标注各持卡人姓名、公务卡号、消费金额和报销金额明细。

6、      如进行公务消费时,使用了公务卡进行支付,但商户、供货商的POS机小票上商户名称与发票上商户名称不一致时,应要求商户在POS机小票上加盖发票章。

7、      进行公务消费时,可以使用公务卡网购,此时无法提供POS机小票,可通过网银打印消费明细,标明消费时间和消费金额。

8、      强制消费目录中“办公费”项目支出原则上必须使用公务卡支付,主要包含“电话费”“印刷费”“邮寄费”等,当“办公费”中只有部分支出使用公务卡支付时,可视为全部使用公务卡消费,进行报销时财务处会将报销全部费用通过公务卡还款形式存入公务卡账户。

9、      强制消费目录中“差旅费”项目支出原则上必须使用公务卡支付,主要包含“市际交通费用”、“住宿费”、“培训费”等,当“差旅费”中只有部分支出使用公务卡支付时,可视为全部使用公务卡消费,进行报销时财务处会将报销全部费用通过公务卡还款形式存入公务卡账户,如车票使用现金支付,住宿费使用公务卡支付,但在财务报销时仍然会将包含车票、住宿费、培训费、市内交通补贴、餐费补贴等在内的所有费用通过公务卡还款形式存入公务卡账户。

10、    出差时,住宿押金是进行预授权的,单子是一样,打印的交易方式不一样,有预授权或类似的字样,预授权可用额度下降,最后结算时,自动取消预授权,需要再次刷卡进行,打印的交易方式为消费或交易等类似字样,额度会恢复。一般酒店会将预授权单退给你,不退也没有关系,酒店对这些操作很熟,不会有问题,请放心使用。

11、    强制消费目录中其他消费项目如无法使用转账支票、电汇形式进行支付时,也应选择使用公务卡进行支付,确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以上三种方式支付时,须在消费前书面向财务处提出申请,说明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原因,待财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消费,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12、    当公务卡出现溢还款(可用额度超出授信额度金额)时,比如某教职工公务卡已消费数额为2000元,财务报销结算时还款3000元,还款后公务卡可用额度超出授信额度1000元,这时公务卡产生溢还款1000元,教职工可在ATM机中将按照溢还款数额提取现金,不收手续费,具体溢还款数额可通过网银进行查询。

13、    我校公务卡账单日为每月20号,当期账单最后还款日一般是次月的14号或者15号,比如,520号的账单会包含从421日——520号的消费,最后还款日是614日;财务部门会在接收原始凭证后进行批量还款,根据结算量每月还款至少两次,每月10号(如遇休息日则选择9号或者11号)对上月26号至本月10号接收的凭证进行还款,每月25日对本月11日至25日接收的凭证进行还款;因省财政支付系统限制,消费三个月后再进行结算的不能正常还款;请教职工注意自己的消费时间和报销时间,以免产生逾期。

14、    遇到寒暑假期,财务处不办理日常业务,一般情况下请教职工自行还款,开学后正常报销,产生的溢还款教职工可自行提取,特殊情况消费数额巨大的,可通过财务部门值班教职工申请学校进行还款。

15、    一般情况下,进行公务卡消费时会产生消费积分,因公务消费产生的消费积分视同个人消费产生,教职工可以自主支配使用。

16、    教职工因退休、调离等各种原因离开本单位时,财务部门会将离职教职员工名单提交至发卡行进行销卡处理,教职工调至新单位后可重新申请新单位的公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