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做好2013~2014学年的学生收费工作,使新学年的学生收费及时、准确,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特做如下通知:
1、2013~2014学年学生收费以银行划款方式收取。
2、对照《滨州学院2013~2014学年学生收费标准》, 2010级、2011级、2012级普通本、专科学生务于2013年8月22日前将2013~2014学年学费、住宿费等应缴费用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通宝卡(即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发到学生手中的缴费银行卡),以便及时划款。初等教育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由初等教育学院代收后于2013年9月6日前按年级、专业统一交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初等教育学院2011、2012级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注:存款时请把银行收取的银行卡年使用费10元一并存入卡中,避免银行扣费后造成应缴费用不足,影响正常划转学费)
3、银行卡丢失的同学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农业银行滨州黄河支行(地址:黄河五路与渤海十七-1路交叉口东北角,市财政局一楼)补办,并于7月15日前将新的卡号报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办公南楼1-11房间)。
4、请各系(院)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及《滨州学院2012-2013学年学生收费标准》传达到每一位同学。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滨州学院2013-2014学年学生收费标准.xls
教 务 处
学 工 处
计划财务处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