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直教科文部门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鲁财教[2013]16号)规定,“省直教科文部门要确保今年6月底前将公务卡制度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即2013年6月底前实施公务卡制度。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实施公务卡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卡人员。
根据省厅规定,我校在职教职工人员都必须办理公务卡。
二、办卡程序
各系(院)、部门负责统计本单位职工的办卡信息,分别编制《教职工办理公务卡信息统计表》和《教职工已办公务卡信息统计表》。
各系院、部门认真核对教职工办卡信息,核对无误后,纸质版由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6日下班前报送办公楼南楼109房间(计划财务处结算科),电子版发送cw3191904@163.com 。
开卡银行按照程序办理公务卡业务,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公务卡办理后,计划财务处将职工公务卡信息录入山东省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存储以备结算,公务卡发给教职工保管使用。
三、已办理公务卡的职工,在填写《教职工已办公务卡信息统计表》后,因公消费即可使用公务卡。
四、公务卡消费目录。省厅制定了《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在目录中的项目必须使用公务卡消费,并要求努力提高用卡率。
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
序号 | 公务卡强制 消费目录 | 备 注 |
01 | 办公费 |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品办公用支出、书报杂志等支出。 |
02 | 差旅费 | 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
03 | 维修(护)费 |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
04 | 会议费 |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
05 | 培训费 | 指各类培训支出。 |
06 | 专用材料费 |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
07 |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
五、公务卡消费和结算
教职工在支付消费款项时,要索取消费发票和pos小票,作为报销凭证保管好。
教职工回校报销结算,除按照学校现行结算制度办理签字审批手续,必须带有pos小票。
六、组织管理。公务卡制度是省厅强制实施的一项制度,省财政厅对单位公务卡消费支出及现金提取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和适时通报,并将公务卡制度实施情况和工作考核、预算分配挂钩。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我校自2013年7月1日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各系(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务卡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财务负责人、财务协管员要带头遵守公务卡制度,负责监督本单位公务卡执行情况。
附下载表格:教职工公务卡信息统计表1.xls。
计划财务处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