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由支部副书记主持。
2.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审查、评议和鉴定党员,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增补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3.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的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策;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新党员工作。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的内容:组织党员加强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2.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四)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课的基本内容一般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授课人一般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要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
二、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互相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一般一年召开一次。
(二)设党小组的支部委员会,其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应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党总支委员和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应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即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三、 请示报告制度
(一)党支部对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和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及时请示汇报。
(二)党小组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汇报一次工作。党支部每学期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四、 计划总结制度
(一)每学期初,根据党委和党总支的学期工作计划,制定重点突出、内容扼要、要求具体的学期工作计划。
(二)每学期末,党支部要对工作进行总结,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和不足,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号召力和战斗力。
五、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的活动。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是:学习动员、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综合分析、提出表彰和处理意见、报告情况、工作总结。
六、 民主集中制制度
(一)党支部要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对于重大事项应提交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一经决议,坚决执行。
七、 党内表决制度
(一)党支部讨论决定事项,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表决等。
(二)对个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对重大问题意见出现严重分歧时,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次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把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八、 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一)党支部要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采取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每学期(一般在学期初)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调整,并制定出下学期的发展党员计划。
(三)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一次。
(四)入党积极分子如遇调离或毕业,应将其情况介绍和全部材料转递到新单位。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其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按照党委组织部的安排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七)发展对象须参加党校举办的集中培训,取得合格证。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